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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报告

信息来源:办公室
发布日期:2018-0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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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依据:

[政府规章]

制定机关:北京市人民政府

依据名称: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

发布号令: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

法条内容:第八条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以国家法定年节、开张、开张纪念等名义举办的促销活动,或者举办连续营业时间超过16小时的促销活动,应当在促销活动开始7日前,将促销活动的期限、方式和规则、促销商品的范围等情况,按照下列规定书面报告: (一)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,向所在地的区(县)商务主管部门报告; (二)连锁企业在全市或者部分区(县)范围内统一举办促销活动的,向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。

服务对象:企业法人

实施机关:丰台区商务委员会

实施主体:丰台区商务委员会   

实施主体性质:法定机关

行使层级:区级、市级

权限划分:

市区权限划分:分条件办理

市区权限划分:分条件办理

市区权限划分:分条件办理

办理时限及说明:

法定办结时限:无

承诺办结时限:7个工作日

咨询途径:电话咨询

咨询电话:63836220

申报途径:电话申报

申报电话:63836220

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09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

办理地点:丰台区东安街头条六号政府南院1号楼514

所在窗口:

监督途径: 监督电话、窗口投诉

监督电话:63833040

投诉窗口地址:丰台区东安街头条六号政府南院1号楼514

通办范围:

办理类型:承诺件

中介服务:

收费依据及标准:

是否收费:不收费

网上支付:

申请材料: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报告登记表(包括:促销活动的期限、促销活动的方式和规则、促销商品的范围)如采取现场申报方式,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

受理条件:申报材料内容真实、合规、有效。

办理流程:申请受理即决定[区级]

办理进程查询途径:电话63836220

批准形式:

结果文书名称: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报告登记表

样例有效期:

物流快递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