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贸经营权注销
一、事项名称、申请条件及设定依据
(一)事项名称:外贸经营权注销
(二)申请条件: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材料齐全规范有效
(三)设定依据:
1.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(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)
2.《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转发(商务部关于委托44家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的批复)的通知》(京商务贸发字[2009]32号)
3. 北京市关于新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的通知
二、项目类型
非行政许可审批
三、审批机关
丰台区商务委
四、承办部门
外经外贸科
五、办理时限
4个工作日
六、收费依据
不收费
七、申请方式
书面申请
八、所需材料
已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如需注销对外贸易经营资格,按以下程序办理:
(一)登录丰台商务委网站下载注销申请书并填写,打印后加盖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签字。
(二)向丰台商务委提交材料(1份):
1、注销申请书
2、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原件
3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4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复印件
5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复印件
(三)丰台商务委出具注销证明,申请人凭此证明办理有关部门注销手续。
九、办理流程
1、受理 2、审核 3、审定 4、制作文书并告知
十、温馨提示
1、办公地点: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3条6号1号楼409室;电话:63837580
2、办公时间:上午9 :00-12:00 ;下午2:00-5:30
3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;复印件需盖章确认;外文材料附中文翻译并盖章确认。
十一、附件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