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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经营权注销

信息来源:外经外贸科
发布日期:2018-0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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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事项名称、申请条件及设定依据

(一)事项名称:外贸经营权注销

(二)申请条件: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材料齐全规范有效

(三)设定依据:

1.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(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)

2.《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转发(商务部关于委托44家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的批复)的通知》(京商务贸发字[2009]32号)

3. 北京市关于新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的通知

二、项目类型

非行政许可审批

三、审批机关

丰台区商务委

四、承办部门

外经外贸科

五、办理时限

4个工作日

六、收费依据

不收费

七、申请方式

书面申请

八、所需材料

已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如需注销对外贸易经营资格,按以下程序办理:

(一)登录丰台商务委网站下载注销申请书并填写,打印后加盖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签字。

(二)向丰台商务委提交材料(1份):

1、注销申请书

2、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原件

3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
4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复印件

5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复印件

(三)丰台商务委出具注销证明,申请人凭此证明办理有关部门注销手续。

九、办理流程

1、受理 2、审核 3、审定 4、制作文书并告知

十、温馨提示

1、办公地点: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3条6号1号楼409室;电话:63837580

2、办公时间:上午9 :00-12:00 ;下午2:00-5:30

3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;复印件需盖章确认;外文材料附中文翻译并盖章确认。

十一、附件下载